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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否把孩子當成“寵物”來養?

本文作者:曲韻老師   文章摘自曲韻老師書籍 《父母這樣做,就是在毀掉孩子》

【把孩子當寵物養】

<1>給孩子“特殊待遇”

在獨生子女家庭,父母往往都會辛苦工作,勤儉持家,捨不得給自己買新衣服,可是對孩子卻很大方,他要奧特曼、要超人,都照給不誤,生怕自己的孩子跟其他孩子比起來受了委屈,也不教孩子節省。

這些父母常常在想:“就這一個孩子,掙錢不就是為了他嗎?小時候讓孩子多見見世面,以後就不容易被新鮮事物誘惑了。”果真如此嗎?其實這樣教出來的孩子只會索取,啃老族就是這樣產生的。而等孩子大點了,一旦索取不到,就開始懷恨在心。除了物質上的特殊待遇,還有態度上的。

俗話說:窮死有個家,老死有個媽。只要有媽在,不管多大年紀的孩子也是孩子。於是,孩子成了特殊人物。他在學習,別人不許看電視,看電視也不許大聲。要吃飯,一定做他喜歡吃的菜。出門玩,去哪兒要征求孩子的意見……

給孩子的長久傷害

不管是物質上還是態度上,孩子接受到的都是“特殊待遇”,時間長了,孩子可能會從自己得到的特殊待遇中總結出“我是特殊的人”的結論。可惜,出了家門,你憑什麼是特殊的呢?憑什麼要求特殊的待遇呢?這種巨大的反差會讓孩子很困惑,而且不知如何應對。他們會對別人產生抱怨,感到自己受了委屈,處理不好人際關系。

我們為什麼會這樣?

1)補償心理——“我小時候沒有得到的,現在一定要讓孩子擁有!”

2)攀比心理——“別的孩子有的,我的孩子也必須有”,不僅要給孩子爭面子,更重要的是自己的面子。

3)對孩子無節制的愛——只要孩子開口,甚至不等孩子開口,就無條件地滿足。

4)不能看到孩子的力量——總是把孩子當小孩,這其實是對孩子的一種貶低。

我們可以怎麼辦?

孩子的成長需要被關注,但要避免被過度關注,下面幾點是我們在跟孩子互動中需要遵守的原則:

1)家是我們大家的。對於建設家、維持家、從家中獲得支持,每個人都有責任、義務和權利。孩子從小到大,隨著年齡的增長,應該逐漸對家、對家中的其他成員有付出。這是每個家庭都必須認識到並建立起規定的。

2)愛是互相的。我們愛孩子,也要孩子愛我們。

3)在家中,每個人都是特殊的,因為每個人都有她/他的特點,都在做著不同的事,因此每個人得到的待遇都不一樣。

4)在家中,每個人都沒有什麼特殊的,因為每一個家庭成員從人格上都應該是平等的。

<2>讓孩子成為大家的焦點

孩子小的時候,稚拙可愛,客人們有的喜歡孩子,有的喜歡借喜歡孩子來讓主人開心。因此,請小朋友唱個歌、跳個舞、背首詩等成為很多家庭聚會的主要節目之一。

7歲之前的孩子也大多願意展示自己的才藝或自己的玩具等,有的內向的孩子可能會比較慢熱,一旦熟悉後也會願意以種種展示來獲得客人的注意。這種時候壓著孩子是壓不住的。一方面孩子渴望參與,而參與的形式常常是表現他們的所長,另一方面,家人對客人的禮讓也讓孩子學著去“討好”客人,在客人面前呈上最好的一面。

所以,在適當的年齡段,孩子適當的“表演”,是增加孩子的自信、讓孩子以其所能參與社交的一種方式,也是大多數中國人熟悉和喜歡的家庭娛樂方式。要引起警惕的,是不顧孩子的年齡和意願,讓孩子“獻寶”式的不分場合、不看訪客身份的表演。

給孩子的長久傷害

1)給孩子貼上害羞、不聽話的標簽,引起孩子的不滿。我們很多父母往往意識不到,孩子長大一點後已經開始有了自己獨立的意願,也更關注自己的面子,會對那種討好客人的表演比較排斥,不喜歡自己這麼被聚焦。

但是家長往往覺得孩子越大越沒有出息,給孩子貼上了“害羞”、“不聽話”的標簽。而不顧孩子的意願強迫孩子表演必然會引起孩子的不滿。孩子的拒絕或不情不願的表演也會讓大家都很尴尬。

2)不顧客人的意願、時時處處讓孩子獻寶,則會養成孩子自我中心、以自己的所有來換取別人關注的習慣,不利於孩子將來處理人際關系。

1)有的人過度聚焦孩子,是真心覺得自己的孩子太優秀了,太聰明了,不讓別人知道太可惜了。

2)有的人是不知道什麼場合應該做什麼樣的事,不懂禮貌、禮儀,覺得逗逗孩子挺活躍氣氛的。

3)大多數聚焦孩子的人還是比較寵溺孩子,就像前面所說,給孩子特殊待遇。

最好的辦法是綜合考慮場合、各自的情況以及孩子的意願,既不把孩子當小玩意兒、小寵物,也不把孩子當成天下無雙、人見人愛的寶,既給孩子空間,也不讓他過度膨脹。

在親友聚會時我們該如何把握好讓孩子表演才藝這個度呢?

1)當孩子小的時候,特別願意展示自己的各種“才能”,在客人的邀請下或為了活躍氣氛,可以適當讓孩子自行選擇一些表演的項目來展示。

2)當孩子大了,有了自己的想法時,如果孩子有演奏樂器、唱歌或朗誦等方便表演的才藝,要跟孩子探討這個問題,問孩子,如果客人提出希望孩子表演,孩子自己願不願意。

如果願意,可以和孩子商量好,要考慮今天的活動目的,參加的有哪些人,是不是已經有了主題,我們的表演會不會喧賓奪主,還是大家都好久沒見希望看看孩子的進步,孩子的表演會活躍氣氛?

如果孩子不願意表演那就事先准備好托辭,以備有人提議時家長和孩子都有個推脫的說法,或者孩子想表演,那麼以什麼名義、在什麼時機提出來讓孩子給大家表演等等。

3)每一次的情況都會不同,所以最好每一次都事先准備、商量。幾次之後,孩子就能學會綜合考慮種種情況,做出自己的選擇或者准備好幾個不同的選項,到時隨機應變。這也是對孩子處理一些人際關系問題的一個很好的教育機會。

<3>不忍心“苦”了、“虧”了孩子

我有一個來訪者,家裡條件非常好。她記得自己上幼兒園的時候很有興趣地洗手絹,被媽媽看到了,說:“寶寶呀,你還小,洗不干淨的,讓阿姨洗!”中學去軍訓,媽媽說:“到鄉下去很苦的,而且浪費時間。我想辦法給你請假,你在家復習功課好了。”大學,她考得不好,家裡通過關系還是讓她進了一個不錯的大學,專業也是爸爸給確定的。大學裡談的男朋友被父母否定了,因為“這個男孩的出身與我們家不配”,而且她畢業以後去哪裡留學,學什麼專業,爸爸也提前給安排好了。就連她留學結束在哪裡工作,一旦結婚後的新家等等都已經被安排好了。

她來求助的原因是,從高三起,她就一直覺得自己牙齒不齊,眼睛一雙一單,下颌骨太方,鼻梁不高,髋骨太大不苗條等,於是整牙,割雙眼皮,現在大四要做更多的整容手術,家裡不同意,而且覺得有點不對了。在爸爸的安排下,由秘書陪著她來找心理咨詢師。

在有些父母的眼裡,孩子永遠是孩子。於是這樣的場景很常見:三十多歲的孩子回家看望父母,自己伸腿兒坐在沙發上看電視,老爸老媽忙做飯。

在有些父母的眼裡,孩子只要學習好就行,主要任務是學習。於是,家務事等等一概不用孩子動手,什麼都不用干。

在有些父母的眼裡,孩子是幼稚的、單純的,而社會多麼地復雜、險惡。因此,孩子上什麼大學,學什麼專業,找什麼工作,與什麼樣的人結婚,等等,都由父母來安排,來把關。

上面這些情況看似是父母不忍心讓孩子吃苦,捨不得自己的孩子吃虧,其實父母的這種心態就是對孩子的包辦。

包辦有很多不同的形式和內容,但都出於同一個原因:父母對孩子的“愛”。有的人一看到“包辦”這兩個字,會說,包辦孩子事情的父母控制欲強,自私。如今,把孩子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產,把孩子的事情當成自己事業的籌碼的這種家長是少之又少了,絕大多數包辦孩子事情的家長的本心是對孩子憐愛,只是已經過度了,到了溺愛的程度。

若說家長出於自私的目的控制孩子,實在是冤枉了家長。但這種說法也不見得錯,如果站在孩子的角度,自己的事情都被父母給安排了,不顧自己的意願和感受,父母的所作所為確實是控制,而且確實自私。

給孩子的長久傷害

我們結合開頭來訪者的例子來分析。這個女孩的外在生活條件可以說完美無缺了,可是她心裡並不感到快樂。

1)她很自卑,覺得自己有很多事情不會做,做不好。獨自來北京上大學,她的生活自理能力幾乎沒有。爸爸給安排了關系照顧她,可是有太多的生活細節是必須靠自己的,她能感受到室友的鄙視,也確實怨恨自己無能,因此也就怨恨父母從小沒給自己鍛煉的機會。包辦孩子一切的父母可能不會想到,他們的包辦剝奪了孩子自理自立的機會,讓孩子成了一個“廢人”。

2)她有著強烈的無力和無奈感。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意願、自己的喜好,每一個人都會對自己努力付出而換得的收獲感到自豪,因為那證明了自己的能力。可是她的一切機會都來自父母的本事和能力,她自己永遠是那個年輕、幼稚、笨拙,還小還不懂事,只要聽話就好的小屁孩兒。

她記得自己第一次在公共場合與父親沖突是初二時一次和同學吃飯K歌,慶祝好朋友的生日,結果她爸爸也在同一家酒店請客。席間,她爸爸“放低身段”過來向她的同學們問好,並豪情地宣布她們的費用全由他出。她的同學們倒是很高興,可是她氣得當場與父親發了脾氣,說他“插手,多管閒事”,顯得她自己連個同學聚會都搞不好似的。

可是人是不願意接受自己無能、無力、無奈的,於是會沉迷於其他能給自己帶來掌控感和成就感的事情中。我這個來訪者選中的事就是整容。身外的生活都由父母做主了,她能做主的就只有自己的身體了。

3)對父母充滿怨恨。包辦孩子的事本來是怕孩子吃苦,讓孩子少走彎路,真的是一片愛心,可是愛得過分了,孩子那裡往往不見得領情。這個女孩自己看了不少心理方面的書籍,面對我的時候她竟然能用術語剖析評判她的父母。

有意思的是,她對父母的怨恨是輪流的。這次來呢,主要訴說對父親的不滿和指責:霸道啊,虛榮啊,對媽媽很同情;下一次呢,換成說媽媽的唠叨、焦慮而抱怨連連,反而是爸爸不計較、包容。

這反映出,她不是不知道父母對她是真的關愛,真心想為她好,可同時她又確實對父母有太多的不滿和責備,她到今天這樣就是父母造成的。責備完父母她又更多了一層自責,覺得自己有些忘恩負義,自責讓她很難受,又會找理由證明自己不必自責,父母確實不好不對……惡性循環下去,她的內心充滿糾結,情感的矛盾,生活中點點滴滴的挫敗,強烈的自卑,讓才上大四的她無法承受,終於走進了心理咨詢室。

我們為什麼會這樣?

包辦孩子的一切的父母表面的目的是給孩子愛和保護,潛意識裡,未嘗沒有炫耀自己本事的意思。老爸出馬,一切搞定!盡管家長自己沒有意識到,但這種炫耀會被孩子感受到。孩子因此得出“我很弱,我不行”的結論就自然而然了。

我們應該怎麼做?

1)我們對孩子不同年齡階段成長的能力、性格、特長等要有清醒的認識,讓孩子通過自己的努力去達成力所能及的目標、增長經驗和能力。如果孩子確實達不到,我們可以慢慢地去引導,不要急著大包大攬,對孩子遇到的困難,我們要反應“慢半拍”,在我們的適當提醒下鼓勵孩子依靠自己的力量解決問題。

2)家長如果實在忍不住,為子女做了什麼事,也請盡量不要再總把此事掛在嘴上,讓親戚朋友知道自己多有本事,也就是讓孩子知道自己多麼渺小無能;讓孩子感恩自己,也就是把對孩子的愛變成了“市恩”;更不要總拿此事來證明自己的選擇多麼正確,孩子多麼無知多麼錯誤。我們不能假設未來。也許沒有你的包辦,孩子會自己闖出一片天來。

3)包辦孩子的事情,是真的為了孩子好,還是為了自己的面子,在包辦前要想清楚。

<4>輕易原諒和袒護孩子

我們家長還有一種常見心態是,不願意讓孩子受委屈,孩子無論做了什麼,無論怎麼做的,尤其是在犯了錯誤的情況下,家長很輕易就原諒了孩子,甚至以孩子年齡還小而袒護孩子,縱容孩子的錯誤行為,這最終會導致孩子以後的錯和惡。

我在某學校親眼看到這樣一個場景:

一個二年級的男生和家長被老師留了下來,同時還有另外幾個孩子和家長。這個男生在學校裡有時無緣無故地就去打別的孩子,同學有被他抓破臉的,被他摳破手的,被他推過、踢過的。

當老師把情況說完後,小男孩的家長對小男孩說:“你怎麼能這樣呢?你這樣做是不對的。你給同學們道歉了嗎?”在老師講話的時候,那個孩子明顯不安,我不知道他心裡是否知道自己錯了,還是只是害怕可能的懲罰,但從他的表情和動作上看得出他是緊張的。媽媽說話時他也認真地聽,回答說:“道歉了。”媽媽接著問:“他們原諒你了嗎?”孩子遲疑著沒有回答,在場的幾個同學和他們的家長紛紛說:“原諒了。”“以後注意吧!”男孩的媽媽笑了,對孩子說:“以後要注意啊,不許再打同學。”

那個男孩的眼睛本來是低垂的,此時一下子睜圓了,左顧右盼起來。本來是收手收腳站著的,也一下子動了起來,從他咧嘴而笑的空洞眼神裡,看得出來,他沒有了解為什麼打同學不對,為什麼不能打同學,打同學也沒什麼大不了,道歉就行了。

北京話管這種回護自己孩子的情況叫“護犢子”。一般“護犢子”的人,是不准別人,說自己的孩子不好或者教訓自己的孩子的即便是老師也不行。大多時候他自己還是要管孩子,教訓孩子的。也有一部分家長是無論如何也看不到孩子的缺點或錯誤,或者看到了也捨不得管教,或者不知如何管教。

孩子做的事給別人帶來了傷害或者侵犯了別人的利益,要給別人賠償,要道歉,求得別人的原諒,沒有錯,這是我們承擔責任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所必須做的。對於孩子而言,更重要的是,要從錯誤中汲取教訓,明白事理,糾正和防范錯誤行為,學會正確的應對方式。

如果孩子的錯誤不能糾正,家長面臨的將是不斷升級的道歉和賠償,直到有一天家長和孩子都賠不起為止。李某某和夢鴿的事例近在眼前,這裡就不贅述了。

對孩子長久的傷害

1)對孩子的縱容等於放棄了教育機會,拒絕讓孩子學習和進步。

很多家長認為,我給他講道理了,他也聽明白了,也保證下次不犯了。這樣還不夠嗎?不夠。小孩子沒有足夠的生活經驗和積累去明白抽象的道理,即便孩子自己都能把道理說得頭頭是道了,那也不過是鹦鹉學舌,他並不真正懂得。

有的孩子聽過道理後就“變好了”,常常是因為他信從家長或懼怕家長,很少是明白了道理並自覺地奉行。講道理是有必要的,即便他還暫時不懂得,家長要告訴他原因,要告訴他社會的規范或行為准則。

更重要的是,要讓孩子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讓他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,無論是接受懲罰還是做出補償,他必須親自體會,親自行動,才能印象深刻。

2)養成拖延症。

大多數家長都明白不能縱容孩子,所以在大的是非問題上還是能夠去主動管教孩子的,方法是否合適另當別論。需要我們特別注意的是,很多家長會因為孩子年齡小或事情小就不注意了,而這正是我們要強調的,點滴之處都要小心。

我的心理咨詢中心接待的所有所謂有“拖延症”的孩子,主要是寫作業拖拖拉拉,起來出門上學拖拖拉拉等等,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,就是早期盡管孩子效率不高,未能按時達到目標,家長都給想了種種辦法或借口,讓孩子最終還是交上了作業或沒有遲到,或遲到了也沒有受到批評。

孩子的拖延,顯示了孩子的不情願。家長若不能去細心考察孩子的不情願,只是硬壓著孩子必須完成任務,孩子的不情願會一點一點地累積,越來越拖延。比如:寫作業拖拉,很多家長會幫忙指點,陪著寫,原定的時間被不斷延長,實在寫不完有的家長會給老師寫假條等,給孩子找借口。孩子起床磨蹭,家長會一遍一遍地催促,幫著穿衣、梳頭、擠牙膏,盡量不讓孩子遲到。

我有個來訪者的家長就是這樣的,每天早上的忙碌和催促讓她一整天都很難受。我問她:“如果你不這麼著急,就讓他遲到一次,會怎麼樣?”“那怎麼行啊?他絕對不能遲到!老師會批評的,影響了別的同學,其他同學會笑話他。不行,不能讓他遲到。”

我們可以說,這位媽媽所做的一切,其實是在縱容孩子的拖拉習慣。不能從源頭上解決孩子磨蹭的問題,他的遵守時間能力就不會得到開發,即便在母親的幫助下他暫時上學沒有遲到,以後在其他事情上他仍然不會有守時的好習慣,媽媽不可能跟著他一輩子。

1)家長對愛的理解有誤,對孩子的感情過度,對孩子的成長沒有清晰長遠的看法。

心理學家溫尼科特在20世紀60年代就提出了“足夠好的媽媽”概念。他認為,“足夠好”就是給孩子提供一個擁抱的、支持的環境,在這個環境裡,孩子學習、充電、療傷,獲得同情、理解、接納和指點,以便他的潛能得到最大的開發,能在外面的世界過上屬於他自己的幸福生活。

包辦與縱容就像是小雞破殼時不是由自己啄碎蛋殼,而是人為地幫小雞清除障礙。我們知道,這樣的小雞活不下來,它沒有足夠尖硬的喙去啄食,也沒有足夠的力氣去奔跑。愛是給孩子機會讓他翅膀變硬,包括給他犯錯的機會,而成長就是孩子翅膀變硬、飛離父母的窩,建立自己的窩。

如果家長不忍、不捨,那就是家長自己的問題了。要審視和反思自己為什麼會對孩子有過度的疼愛,為什麼不肯(事實上就是不肯)讓孩子長大!

2)家長自己都不明白的一些“錯誤”行為。既然家長都不認為是錯誤,那麼對孩子就稱不上縱容,而是很自然、很應當。

有一個孩子,在學校進行火災演習的時候,一路跑一路把牆踢腳線處的熒光“安全-方向”提示燈一個個地踹壞了。學校找來家長探討此事,家長認為,孩子在黑暗中看到亮的東西,忍不住去踢一下,是天性啊,有什麼大驚小怪的?你們校方並沒有事先明確要求不許踢吧?而且,你們用的材料也太差了,一踢就踢壞了?

說到底,身為家長,責任重大。家長自身的反省能力、與時俱進的成長和學習,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起著重要的作用。

我們應該怎麼做

我們需要一起思考怎麼看待孩子的“錯誤”。如果我們把錯誤看成污點,當作恥辱,那我們一定會盡量回避錯誤、掩飾錯誤、否認錯誤。如果我們把錯誤看成是必然經歷的適應社會過程中的不恰當嘗試,那麼人生就是在不斷的試錯中找到正確的理念、正確的行為。因此,錯誤是成長進步的機會,必須面對和解決。

先看個例子。這也是一個8歲的男孩,在學校裡跟同學爭吵的時候用鉛筆劃過了同學的臉,差一點兒就劃到了眼睛。老師向他媽媽反映了這件事。她媽媽回到家,用布把他的眼睛蒙起來,讓他體會盲人的感覺,告訴他如果把人弄瞎了,別人得有多痛苦啊。那麼媽媽就得賠給人家很多錢,咱家把房子和車都賣了也賠不完,那咱家就什麼都沒有了!

正如這個例子中的媽媽,如果孩子確實犯了錯,我們不能因為孩子小或者事情小而輕視,放棄了教育孩子的機會。面對孩子的錯誤,我們要抓住這個機會來引導孩子的正確行為。

1)及時指出孩子的錯誤,不拖延。如果孩子在自己面前犯了錯誤需要立刻讓孩子停下來,明確告訴孩子的錯誤所在;如果是在學校或其他地方,由別人轉告的,我們也需要及時去處理。

2)講道理是有必要的,即便他還暫時不懂得,我們也要告訴他原因,要告訴他社會的規范或行為准則。

3)更重要的是,要讓孩子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讓他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,無論是接受懲罰還是做出補償,他必須親自體會,親自行動,才能印象深刻。

<5>總是可憐孩子

別的孩子在玩什麼新奇的玩具,趕緊買給自個孩子玩,生怕孩子玩不上受委屈。

別的女孩穿了件漂亮的衣服,趕緊給自個閨女也買一件,生怕孩子羨慕別人受委屈。

孩子們一起玩耍,自己的孩子一時被冷落,就趕緊過去說服其他孩子跟自己孩子玩,生怕自己的孩子受委屈。

天天打聽老師如何對待孩子,有沒有冷落自己的孩子等等,生怕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受委屈。

……

這些“委屈”因家庭不同而各有不同的內容:沒有吃到、穿過或玩過什麼等物質的內容,孩子失去機會等社會內容,孩子被歧視、被差別對待等人際關系的內容,等等。

我們必須承認,現在的社會貧富差距很大,城鄉差距、一線二線三線城市間的差距很大,社會資源分配不公,拜金主義、笑貧不笑娼等,確實存在很多的不公平競爭,存在歧視和差別對待,這些會引起人們不同的情緒反應,而這些情緒反應又會影響到個人的行為、社會的反彈,如果不能好好處理,積壓得久了,醞釀得長了,會給社會帶來很大危害!

對孩子長久的傷害

具體到孩子這裡,不論是孩子真的受了委屈還是我們覺得孩子受了委屈,不論孩子受的委屈到底有多大,如果我們總是因此而可憐孩子,為孩子感到難過,孩子會受到什麼影響呢?

1)孩子會可憐自己,自憐自怨,外加自卑。如果與他人交往的模式固化為“他對我好就是要可憐、同情我”,以及“可憐、同情我就是對我好”,那麼孩子會下意識地在與人交往時,尤其是希望對方對自己好時,變得怯怯的或弱小可憐的,以贏得對方的同情。總是被家人可憐的孩子會越來越“值得”人可憐,因為他會習慣性地貶低、矮化自己。這樣的孩子還談何自信、陽光?

2)讓孩子習慣自己不努力爭取,不主動積極,反而常常抱怨連連。常見的是抱怨他人和社會,還有很多孩子會抱怨那巴心巴肝對待自己的父母。這也都是有對應關系的,可憐孩子而自責、內疚的父母,有時非但得不到孩子的理解、體諒和感恩,反而得到的是孩子的責備和抱怨。

這種“白眼狼”孩子我見過,雖說很讓人反感,但他變成“白眼狼”絕對有家長養育不當的責任,而且孩子的內心也經歷過“抱怨—自責”的惡性循環。最終變成“白眼狼”是孩子自己要負主要責任的,因為這是他主動的選擇,不能也不應把自己打扮成被動的受害者,好像全世界都欠著他們似的。很多被父母可憐疼惜的孩子長大後會有這種“受害者”的被動心態,這是父母對他們的心態逐漸累積造成的。

我們為什麼會這樣

1)用這種態度對待孩子的,往往是感覺自卑的家長,有的自覺家境平平,無錢無勢,自己的一輩子是受欺負、忍辱負重的艱難掙扎史,因此不能讓孩子再受委屈。

2)也有後來發達了的家長,那就更加振振有詞了:現在生活好了,今非昔比了,不能委屈了孩子!

3)也有的家長雖然物質上不自卑,但心態上總不能自信堅強。

我們應該怎麼做?

作為父母,我們如何看待孩子之間的“不平等”,非常重要。中國傳統有“比上不足比下有余”的說法,以及“別人騎馬我騎驢,後面還有走路的”這種俗語。這些可以起到一定的心理安慰的作用,但是不值得提倡,因為其根本還是在與別人比較,而且,面對那些比自己還弱勢的人,不無沾沾自喜之意。

我們要做的,是轉向自己,清點自己所擁有的、所缺失的和所需要的。如果受到了歧視或不公平的對待,我們應如何面對它?如何反對它、改變它?如果是處在我們確實無能為力的處境,我們自己又能做些什麼呢?

1)首先學會區分,是孩子真的受了委屈還是我們誇大了事實?這需要家長有比較好的自知,放棄攀比的心態。

2)如果孩子真的受了委屈,被人欺負,可以利用這個機會讓孩子明白:什麼是自己的利益,什麼是他人的利益?如何做到雙贏——既維護自己的利益又不損害別人的利益?做不到雙贏時,如何守住自己的底線?對方強勢傷害自己的利益時,自己如何反抗?如何找相關權威(例如老師、對方的家長等)解決問題?

3)如果讓孩子感到委屈的是事而不是人,那麼這正是機會教孩子學會分析情況,哪些是我們必須接受的現實,哪些是我們可以改變的,哪些是我們可以逃避的,而不只是抱著受害者的心態在一邊委屈。

4)也會有孩子真的感覺受到了委屈,而事實上是孩子自己過於敏感了。這種情況下,家長就要去自行考察孩子是對什麼敏感?是否經常過於敏感?正好利用機會訓練孩子擁有寬廣的胸襟和包容的態度。

<6>把孩子當寵物,逗弄孩子

我見過一個家長,女兒小的時候千嬌萬寵,小辮子變著花樣地梳,裙子一套一套地買,芭比娃娃和全部配件都齊全,孩子的相冊、紀念品多極了。在電梯裡我們經常遇見,孩子常常是沒什麼事情的,媽媽總是眉開眼笑,眼神不離女兒,寵愛和“來看看我女兒”的顯擺之情溢於言表。突然有一天,就發現她們母女間的互動變了。女兒還是不言不笑,皺著眉頭不耐煩的樣子,媽媽則是一臉的不悅之色。後來聽她唠叨:“我怎麼養了這麼個孩子!白喜歡她了!她長大了,我管不了了!她愛怎樣就怎樣吧!”

這是把孩子當寵物養的典型例子。

對孩子長久的傷害

1)孩子做事會目標不明,容易感到挫敗,不能自主和自律。

把孩子當寵物養,在家長可能是一腔的憐愛和熱情,在孩子感受到的是關注、呵護、喜歡。當孩子漸漸長大,他有可能感受到當“寵物”的另一面,那就是弱小、馴服、傻氣,總之是被貶低。

孩子的成長是要逐漸變得強大、聰明、獨立自主,恰恰與寵物的特點相反。當孩子模糊地感覺到了自己在某些事上“行”,有想法,想照著自己的意願去做的時候,如果得到的不是家長的贊許、鼓勵、支持和引導,反而是嘲笑(盡管是善意的,外帶“好可愛、好天真”等贊美),是壓制(“這你不行,媽媽幫你”,盡管是為了呵護和幫助),是否認(“你這樣不對,聽媽媽的”),孩子的感受會是感激還是怨恨?是心悅誠服還是不服氣?是成就感還是挫敗?

孩子對自己的認識不清晰,沒有也無法建立“自知之明”,而他人給予的評價和對待,尤其是最重要的他人——家長,給予的又是貶低,孩子如何建立起自信和自尊?

在缺乏自信和自尊的情況下,孩子與他人的交往就會變得唯唯諾諾,討好別人,對別人有反感的同時又會懼怕別人。總之,行為表現上也會變成一個“寵物”。一旦得不到別人的認可和接納,或者討好別人但行不通,他的惶惑與恐懼就可想而知了。

2)孩子會倍感無辜、困惑,怨恨自己與家長,變得自卑。

只有極少數的家長會一直把孩子當寵物。當孩子長大了,大多數家長會漸漸意識到孩子的成長和獨立,會轉變態度,變為尊重孩子也是一個獨立的、有尊嚴的生命。有的家長的態度是轉為冷漠和反感,就像前面例子中那位媽媽那樣,覺得這孩子大了,不好玩了,沒意思了,會犟嘴了,太煩人了!於是,家長由原來的寵愛、溺愛變成厭煩孩子,看孩子不順眼、不順心。而孩子會倍感無辜、困惑,怨恨自己與家長,變得自卑等等,同樣是傷害!

3)討好他人,依賴他人。

有時候,我們自己都沒有覺察已經把孩子當成寵物了。我們的眼神,我們的表情,已經把我們的態度傳遞給了孩子。孩子小的時候,會不自覺地、下意識地“配合”大人,因為他知道大人喜歡什麼。我們把孩子當成寵物養,孩子自己也會把自己變成寵物。

我們為什麼會這樣

1)小孩子弱小。這個弱小引發了我們的憐愛之心,讓我們願意為他做很多事,在為他做事中顯示了我們的強大。

2)小孩子聽話。我們的決定,我們的贈予,我們的關心,都是出於為孩子好,孩子作為受者只要聽我們的,就足以讓我們覺得有了回報,滿足了我們的成就感和權威感。

3)小孩子天真,同義詞是幼稚,傻裡傻氣。他們的幼稚令我們發笑,讓我們一面感歎純真的美好和易逝,一面為自己的復雜、世故歎一口氣,半是自憐半是自豪。

4)把孩子當寵物還有一個更大的原因,就是“擁有感”。你是我的,你的一切都是我施與的。我是你的恩主。在中國傳統文化裡,這種子女“隸屬”父母、父母生子有恩的觀念是根深蒂固的。

我見過太多的家長,甚至是80後的獨生子女家長,認為孩子天生就應該聽我的,就應該感激我,就屬於我。這種“擁有感”會讓家長在面對孩子時變得主觀和獨斷,在與孩子有不同意見時變得居高臨下,不講理。一個生命“擁有”另一個生命,一個生命附屬於另一個生命,這本身就是對生命的不尊重。

有的家長說,孩子小的時候這麼可愛,寵愛一下也無妨嘛。小狗不是都有四五歲孩子的智力嗎?等孩子長大了,上小學了,我們再嚴格要求也不遲。殊不知,孩子一旦形成了某種行為模式,改起來就難了。

我們應該怎麼做?

1)從態度上,真誠地對待孩子,真心地尊重孩子也是人。

2)認識到並承擔起家長的責任。

3)保護孩子,免於被其他人逗弄。

即使自己沒把孩子當寵物,也要警惕身邊的人逗弄孩子,拿孩子當玩意兒耍。

有很多大人不知道怎麼跟孩子玩,非要用謊言把孩子逗哭、逗急了,或者逗生氣了,他覺得開心。比如:“你媽媽不要你了,她把你賣給我了,這就跟我走吧!”或者“你剛才吃了一個蟲子,怎麼辦?”還有過去農村逗小男孩要偷走他的小雞雞,等等。孩子則被逗得害怕、著急、信以為真、說錯話等,在大人的笑聲中,感到被耍、被欺騙,感到自責、失去自尊。

當別人逗弄孩子、戲耍孩子的時候,只要家長在場,一定要來“救”孩子!孩子再小,也能通過對方的表情、語氣等察覺對方的不真誠,會對怎麼反應感到遲疑、困惑。這個時候孩子最需要的是家長的幫助,或者幫助他解除疑問。

例如,媽媽可以果斷地說:‘阿姨是跟你鬧著玩呢,不是真的!’或者幫助孩子去應對這個處境,例如,告訴對方,小孩子不要逗,咱們換個話題!如果孩子已經感到受了委屈或者很生氣等等,那麼家長一定不要忘了安撫孩子的情緒,對孩子的“出丑”表示理解同情,讓孩子確信自己沒有出丑,不會被人嘲笑!

這種逗弄孩子的人,並不是真正地喜歡孩子。喜歡孩子,就會尊重孩子。他們更多是為了娛樂自己。所以,不管他是朋友、親戚、鄰居還是誰,不要怕得罪了他,一定要及時保護孩子!以後盡量不要讓他再有機會逗孩子,或者找時間專門跟他談談逗孩子的事,擺明你的要求和底線。

也有的二百五家長自己逗孩子,以為小孩子沒什麼,很快就忘了。我就見過父母兩個人告訴孩子他們要離婚,問孩子要跟哪一個。等孩子哭了,他們才告訴孩子是騙他的!希望這樣的父母能多長個心眼,站在孩子的立場,看看自己是否願意被耍弄。孩子再小,也不能騙,不能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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